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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有待提高
本刊记者 兰辛珍 · 时间: 2009-11-05 · 来源:北京周报 2009年第45期 11月12日出版

 

中国企业的社会责任有多大?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这是许多人都想知道的。然而答案并不乐观,中国社科院10月18日发布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报告(2009)》指出,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整体水平低下,4/5的企业其社会责任指数不合格,仅有1/5的企业,社会责任指数高于60分。60分是企业社会责任是否合格的分界线。

 

得分都很低

中国社科院是在对中国100强企业2007年和2008年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价后做出上述结论的。中国社科院此次评价的中国100强企业包括80家国有企业、11家民营企业和3家外资企业,其余几家为军工企业。评价项目由企业的责任管理、市场责任、社会责任、环境责任等四个分项指数构成。

结果显示,国有企业平均得分33.1分,民营企业为29.6分,外资企业为2.7分,距60分的合格水平都还有很大差距。

报告还指出,企业规模与社会责任指数成正比,企业规模越大,社会责任指数越高。此次评价的中国100强企业2007年的销售收入均在400亿元以上,规模最小的是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销售收入为448亿元,规模最大的是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销售收入达到12279亿元。调查统计表明:销售收入5000亿元以上的企业社会责任平均指数较高,属于领先者;销售收入2000亿元到5000亿元的企业社会责任平均指数略逊,属于追赶者;销售收入500亿元到2000亿元的企业社会责任平均指数更低一些,属于起步者;销售收入在500亿元以下的企业社会责任平均指数得分不佳,属于旁观者。

社科院的这一报告认为,国有企业得分较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高,这与国有企业之中的中央企业直接相关,报告说,中央企业的社会责任指数是43.8分在所有企业类型中得分最高。而央企得分高,除了央企的责任管理基础较好以外,与近年来国资委的积极推动也密不可分,2008年国资委一号文《中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导意见》的发布更是直接有力地推动了中央企业社会责任管理工作和责任信息披露进程。

报告说,外资企业的平均得分远远低于其他企业,则与相关外资企业不重视在华责任信息披露有关。

 

原因

报告的主要起草人之一、社科院企业社会责任中心主任钟宏武认为,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整体表现不佳,一方面是责任动力不足,仍有赖于外部力量的推动;另一方面也有技术性原因,如缺乏制度的约束等。

但民政部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王振耀则认为,“整个社会还不善履行现代慈善的要求。企业不是不愿意行善,而是不会行善。”

王振耀说,在灾难面前我们的企业热情非常高,但大多都是传统性的慈善行为,更多是从道德、良心、爱国热情出发来做慈善。

王振耀认为,企业公民就要大大方方谈社会效益,我捐给你了,你也要给我回馈信息,不回馈信息我就要批评,我捐给政府的钱,政府就要给我回馈。而现在很多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钱捐出去,却不好意思要回馈信息,而只停留在传统的理念上。这样,社会上就缺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后的信息回馈。

但同时王振耀也指出,有些企业社会责任不高,也确实有企业自身的问题,如有许多企业把污染甩给社会,社会责任意识淡薄。

事实上,在中国存在这样的情况:企业的社会责任还处在宣扬的阶段,没有在企业家和社会上形成一个意识规范,中国的企业家们往往更看重的是经济利益而非社会责任。这可能也是中国企业社会责任低的一个主要的原因。

 

引起质疑

社科院的这一报告一经发布,在社会上引发质疑声一片。质疑更多的来自于报告对100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指数的排名,因为《报告》中指出,中央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的社会责任指数远远领先于民营企业、其他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

“长期遭受公众诟病的央企,其社会责任要比那些在市场中摸爬滚打起来的民营企业好多了?这显然与人们的普遍认识不相符。”在千龙网上有网友这样质疑。千龙网是北京政府新闻网,在千龙网上刊登的《中国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报告(2009)》后面,有3万多条评论,其中大多都是质疑。

更有网友指出,《报告》号称“以中国企业100强作为研究对象,从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财务报告、企业官方网站等公开渠道搜集企业主动披露的责任信息,以此作为研究资料并形成了中国100强企业社会责任指数。”这样的调查是否是客观实际的真实反映,还有待商榷,因为在央企社会责任较高的背后,还有很多不容回避的问题。

钟宏武承认,报告发布以后,他也听到了很多质疑之声。报告之所以会引起争议,就是社会没有明白他们研究时参考的指数。

钟宏武说,社科院把中国100强企业,作为了主要研究对象进行排序,入选的最小的企业年销售收入都在500亿以上。“因为这些企业对社会经济的影响至为重大,我们认为这些企业在赚取利润的同时,肯定对社会和环境有相应的影响”。

这样的标准是否公正和科学,在中国社会学界还莫衷一是。因为不仅在中国,即使在世界上,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企业社会责任标准。

在他看来,大企业应更有必要对自己的社会责任进行说明。因为“信息披露是大企业首要责任,没有这个就不要讲责任”。而对于有的企业做了没有披露的情况,钟宏武表示,“不说,就是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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